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薪酬确定依据
1.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2万元,独立董事津贴均按季度发放。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的,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监事
在公司担任监事的,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本次薪酬方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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