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已经逐渐变成现代社会中的一种奢侈品
1914年12月24日圣诞夜,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比利时伊佩尔战场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一幕。交战双方在没有停战协议和上级指令的前提下,十万士兵自发停止了战斗。根据当事人的回忆,战壕内的德军士兵率先停火,在圣诞树上点起蜡烛,唱起圣诞颂歌,对面战壕里的英军很快也停止射击,同样唱起歌来。尽管有高级军官下令恢复射击,但士兵们仍然手拿蜡烛,唱着圣歌,走出战壕,回收战场上阵亡士兵的遗体。战场上的英德两方士兵和平地交谈,互换烟酒,甚至一同唱歌。一夜短暂的停战后,士兵们返回各自的战壕,继续开始惨烈地厮杀。历史上将这个事件称为“圣诞节休战”,人们惊叹于残酷环境下人们所展现出来的对“敌人”的信任,赞叹这是人性的光辉。一百多年过去了,我们似乎越来越难再见证这种信任的出现,仿佛信任已经逐渐变成现代社会中的一种奢侈品。
从“囚徒困境”看信任背后的数理逻辑
1950年,博弈理论的成熟让人们对信任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美国兰德公司的梅里尔·弗勒德(MerrillFlood)和梅尔文·德雷希尔(MelvinDresher)拟定出相关困境的理论,后来由顾问艾伯特·塔克(AlbertTucker)以囚徒方式阐述,并命名为“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描述了两名罪犯的受审情形。如果两个人都不揭发对方,则由于证据不足,每人获刑一年;若一人揭发,而另一人沉默,则揭发者因为立功而立即获释,沉默者因不合作而入狱二十年;若互相揭发,则因证据确凿,二者都判刑五年。
站在罪犯A的视角,如果已知B会招供,A招供是更优解(5年<20年);如果已知B会沉默,A招供依然是更优解(免刑<1年)。于是对于每一个罪犯来说,招供都是最优策略,博弈论里将这种策略称为“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
然而站在上帝视角我们可以看到,两名罪犯都选择“纳什均衡策略”,则各承担5年刑期,但是如果都选择“沉默”,则各只用承担1年,这也是“全局最优解”。为什么不能达成全局最优解,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信任成本。全局最优选项(即沉默)会带来巨大的信任成本。若我们简单假设对手方的选择是随机的,那么站在罪犯个人视角,选择沉默所得刑期的数学期望为10.5年(),而选择招供的期望刑期是2.5年(),这之间8年的差距就是信任成本,即选择信任所要承担的代价。由于纳什均衡策略的存在,这个成本要比8年更大,因为对手方有更高的概率会选择招供。在没有任何方式消解这个成本的前提下,选择沉默是不理性的。
二是信任约束。我们再想象一个合理存在的场景:两名罪犯在受审前就约定好坚决选择沉默,即使这样依然很难达成全局最优解,因为在已知对方选择沉默的前提下,招供依然是更优解(免刑<1年),而个人的选择是不受约束的,猜疑在所难免,于是一个“理性”的罪犯最终还是会选择背叛对方。
至于“纳什均衡”相对“全局最优解”的偏离值,就是信任价值。如果存在一种机制,可以消除或降低信任成本,并提供合理的信任约束,使得纳什均衡策略就能够达成全局最优解,这就是一个优秀的信任系统。
基于“成本与约束”的信任系统演变之路
“囚徒困境”是一个极简的信任模型,揭示了信任缺失而导致的个人最优策略与全局最优策略的偏离。为了纠正这种偏离,博弈论学者设计了很多“囚徒困境”的升级版,例如将单轮选择改为多轮,为“背叛”行为添加惩罚机制等,新的模型较为复杂,这里不展开赘述,但其本质都是通过添加新的机制来提供信任约束或降低信任成本。人类社会是最复杂的大模型,人们对囚徒困境的研究有助于帮助理解诸多社会现象,尤其是陌生人大规模协作这一信任难题。解决这一信任难题最直接的方式是提供强有力的信任约束,对偏离全局最优的策略进行限制或是直接禁止。
于是我们不难认识到,法律监管就是最基础的信任系统。我们面对商业合作伙伴时会假定对方会依照规定的准则行事,因为违法的代价高昂。从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到现代国际法体系,法律体系的变迁桑田沧海。这一过程无疑是进步的,数千年人类文明的演进离不开这个信任系统的不断完善;这一过程也是持续进化的,在《数字金融巴塞尔在哪?》一文中,我们讨论了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路径与所面临的问题,包括其在稳定监管预期、明确监管框架以及国际监管合作方面的瓶颈。随着经济全球化对跨国跨政权合作的需求刺激,现代监管体系也在不断进化。前有巴塞尔协议大规模扩充成员国,后有WTO、APEC、上合组织等国际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本质都是在一定“信任约束”内继续降低“信任成本”,以实现更大的“信任价值”。
在一个理想的信任系统中,“信任约束”与“信任成本”是相辅相成而不互斥的。约束提供行为准则,从而提供稳定的行为预期,从而降低行为成本。但从这个角度去审视,不难发现基于监管的信任系统是以“信任约束”为核心的,有时甚至是增加“信任成本”的,例如复杂的监管环境带来的合规成本,以及不稳定监管预期带来的短视行为风险。当全球化浪潮对“信任成本”提出更高的需求时,新型信任系统的出现也就成了一种历史必然。
2008年雷曼兄弟破产,次贷危机爆发。危机对传统金融信任系统提出严峻考验,巴塞尔协议Ⅲ也是这个背景下的产物。2008年11月中本聪发布比特币白皮书,提出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致力于建设一种不需要中心化金融机构的数字资产体系,以此来根本性地解决巴塞尔协议未能解决的问题,即希望通过去中心化的共识来代替中心化的监管。中本聪在创立比特币之初可能不会预想到,区块链作为其底层技术会有远超金融领域的旷阔应用。
区块链:信任系统新范式
如果给区块链下一个最简短的定义,就是信任机器。区块链通过一种创新的数据结构实现上链数据不可篡改,又通过去中心化治理的理念将信任根分散到无数个节点,创造出可靠的信任机器。当我们使用区块链时,我们可以100%地信任它的数据,信任它的执行逻辑,因为这些都是公开透明且不可篡改的。区块链通过机器信任代替人类信任,在完全不信任的节点之间建立信任机制,创造出信任系统新范式。我们可以从三个层次由浅入深地去理解区块链作为新型信任系统的价值:
第一层是表层技术,区块链提供“代码及法律”的信任约束。区块+链的数据结构使链上数据无法篡改,分布式账本技术使链上数据公开透明,智能合约使链上执行逻辑稳定可审计。基于表层逻辑所构建的最常见应用便是“数据存证取证”,这是对区块链技术最简单最直接的应用,目前国内大部分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即停留在这个阶段。
区块链链式数据结构
第二层是里层逻辑,区块链提供低信任成本的协作模式。基于技术层面的数据可靠性,在特定场景通过特定的合约设计,甚至可以完全消除对手方风险,实现无需信任(trustless)的陌生人协作。不同于中心化机构赋予的信任约束,区块链的信任约束是代码赋予的,本质是社区赋予的,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和无需许可(permissionless)是区块链的原教旨核心。在新的模式下,建设者的精力集中在消除合作瓶颈和创造高价值应用上。去中心化金融(DeFi)是典型成功案例,因为极低的信任成本大幅度提高资本利用效率,创造更加高效的金融应用。
第三层是核心价值,区块链提供无限制的信任价值。前文我们将信任价值定义为个人最优策略和全局最优策略的差值,如果说传统信任系统是通过提供信任约束和降低信任成本来消除这个差值,区块链则可以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大幅提高全局最优策略的价值。无限制价值的核心是创造,一类创造是将不可能变为可能,例如在去中心化金融领域实现无抵押无信用风险的借贷工具(闪电贷);另一类创造是新的业态场景,例如元宇宙。在下一代互联网(Web3)领域,建设(build)文化是主流价值观,生态参与者因可以成为builders而自豪。从基础设施到上层应用,新的创造时刻在发生,这种对创新的有效激励就是区块链信任价值的直观体现。
开放平台:由浅入深的信任系统实现路径
从围绕“信任约束”的存证取证、到围绕“信任成本”的降本增效、再到围绕“信任价值”的生态创造,这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也是我们所能预见到的应用发展路径。以这个标准审视当前区块链信任系统建设,所处的阶段和未来方向都较为清晰。以生态建设和价值创造为最终目标,我们提出了以“开放平台”为核心的信任系统实现路径。
同大部分开放平台一样,信任系统开放平台应当提供生态聚合能力,生态参与者通过平台构建应用,链接上下游与终端用户,实现“1+1>2”的价值放大。同大部分开放平台不同,信任系统开放平台以信任机器为核心,无论是期望实现“信任约束”、降低“信任成本”的企业客户,还是期望创造“信任价值”的应用构建者,都应能在这台信任机器中找到合适的工具。“信任一点、由浅入深”,便是我们开放平台的建设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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