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最近几天印发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改善受灾害,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通知提到,要切实提高社会救助的及时性各地要根据防汛救灾和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进一步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积极推行低保,特困人员帮扶等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全流程,提高救助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科学灵活调整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贴公示等形式,对无争议的救助申请不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灾害影响和疫情情况,决定暂停提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高受灾群众抗风险能力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认真做好数据比对和走访工作,充分发挥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监测预警作用,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和即时救助
通知强调,相关救助政策要衔接好各地要按照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基本生活救助,救灾等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遭受灾害和疫情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
重点关注因灾害,疫情等原因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工作,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于因灾害,疫情造成的极端贫困人口,要及时落实帮扶扶持政策,压实照护服务责任,强化自下而上的保障,实现保万全,救万全的目标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对重大困难群众采取一案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对特殊困难人员的关爱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乡镇社工站,社会救助助理员的作用,加强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走访慰问,增加出诊频次
通知指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特别是受灾害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面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谋划,部署,安排,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护土有责,护土有责,履职尽责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投入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工作交流和资源汇聚,形成联合救援力量,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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