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几十万元购买的商品房,交付期限过了3年仍未见到房子,如今还让业主补差价——连日来,郑州市金水区郑东龙湖一号问题楼盘项目攻坚化解工作指挥部发布的一份“保交楼”处置公告,持续引发争议。
明明是开发商的责任,到头来却需要业主和他们一起承担责任,太离谱。绝大多数旁观网友当然也跟当事业主的态度一样,拒绝补房款差价。只是,对于当事人而言,更多考虑应该是“如何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非情绪的输出。如果一定的妥协、退让,能解决当前的困局拿到房子,这可能才是最好的、不得已的选择。从现实来看,这其实已经注定了业主要牺牲部分利益。
尽管业主可以牺牲利益,但攻坚化解工作指挥部必须就方案背后的依据和原因作出公正、合理的解释,极尽可能地把业主的损失降到最低。假若房款补交了,又如何确保楼盘顺利交付?假若不同意补交房款,退款的时限和补偿方案业主能不能接受?于房地产监管部门而言,业主的这份无奈、这份憋屈、这份妥协不能视作理所当然,顶多算一个不得不如此的结局。究竟是什么原因走到了这一步,值得相关各方认真反思。 据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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