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披露,随着该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甘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以下简称“中考”)改革正式启动。
本次中考改革旨在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此次改革立足基本省情,着眼长远发展,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统筹协调,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多元探索的原则,到2020年左右基本建立起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实现中考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意见》提出,这次改革包括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面,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备考的负担和压力。考试内容上,突出学科核心素养,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和探究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在考试方法上,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在成绩呈现方式上,采取等级呈现,共分A、B、C、D、E五个等级。适度减轻学生考试压力,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采取“4+6”招生录取计分模式。“4”为语文、数学、外语、体育;“6”为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所有计分科目总分原则上不得超过800分,采取“学完即考”方式,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考试,分散学生备考的压力。
《意见》明确提出,大幅减少、严控考试加分项目,全面取消各级优秀称号、科技创新、电脑制作、各种学科竞赛、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普通高中有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应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
《意见》要求,中考改革2018年在兰州(含兰州新区)、嘉峪关两市秋季入学七年级启动,随后在各地逐步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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