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银行服务收费再迎新规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强调定价要以服务质量为核心,并划出多条监管红线
为何要规范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为三类: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前两者主要涵盖基础服务,后者涉及的范围更广,如支付结算,电子银行,银行卡,理财,担保及承诺,管理及咨询等
伴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入,各行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项目逐步减少,银行业亦如此目前,仅个别银行的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项目已成为主体因此,规范该领域收费行为,正是抓住了牛鼻子
市场调节价项目应如何收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项目有明确,细化的价格目录,但市场调节价项目不同,商业银行对此有一定的自主定价权这样做的初衷是,通过市场化竞争,在需求供给的共同作用下实现均衡价格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良性竞争,优胜劣汰,最终推动全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创新业务模式,让客户拥有更多市场选择,用脚投票
但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参与者始终存在规避监管,提高盈利的动力,其负外部性易引发市场失灵具体到银行服务收费,问题集中表现为不正当竞争,服务质价不符,引入外部服务加价过高,重复收费等
为此,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同时,要通过政策规范,多方监督,行业自律,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银行服务收费的基础是服务质量,必须质价相符此外,银行还要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若调整市场调节价,或新设收费项目,银行需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公示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完整,准确地披露价格信息,不可利用市场地位差异,信息不对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服务价格实施统一归口管理,规范服务流程,优化系统控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分支机构的授权管理和行为管控,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此外,强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服务过程中要遵循适当和匹配原则,向客户推荐适当的服务,做到服务价格与实际服务内容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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