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初步确定密接者110人次密接者66人 已进行核酸采样
2月23日下午,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通报忻府区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相关情况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日前,忻府区在对重点人群主动检测时,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王某某,该感染者为内蒙古入晋人员,2月21日从太原自驾入忻,22日在忻州市中心医院新冠病毒检测阳性。
根据流调显示,王某某在忻州行动轨迹如下:
2月21日18:00自驾从太原走108国道经云中南路胜利桥入忻州城区,到忻州市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未做成,18:25自驾直接到忻州市和平街7天酒店入住,一直未外出。
2月22日9:58到7天酒店隔壁金虎便利2819店购买饮用水,后开车去忻州市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10:26缴费,10:38采样,10:45到田森汇停车场停车,10:50进入停车场对面大刀削面馆吃饭,11:15结账离开返回停车场,11:21自驾离开田森汇停车场,14:46在东方红学校附近丽娟金虎便利3170店购买面包,17:00自驾回到7天酒店后一直未外出。。
根据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管控要求,将和平街7天连锁酒店,田森汇对面大刀削面馆,金虎便利和平街2819店,金虎便利新建东街3170店,田森汇停车场列为封控区,将忻府区七一路以东,云中路以西,和平街以南,东大街以北列为管控区,将忻府区范围内其他区域列为防范区。
对封控区人员进行隔离管控,对环境进行检测消杀,对管控区内居民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逐步对防范区居民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另据通报,当地初步确定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王某某密切接触者110人,次密接者66人,均已采取相应措施目前,对初步确定的密接人员,次密人员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全部结束,已报告59名密接人员的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下一步,忻府区将全方位开始流调排查工作,开展隔离,核检,防控,消杀等工作,强化物资保障,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和日常生活物资,保障民众正常生活。9月16日,温州市岩头镇西山网房经营者金某某被永嘉县有关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的处罚,网房同时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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