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可以给予适当政策支持。
建筑行业是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领域。据统计,至“十三五”末,北京市民用建筑能耗已占全社会总能耗的50%以上,且建筑能耗总量将随着建筑面积增长而持续上涨。
条例明确,新建建筑应当执行对应标准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要求;实行绿色专篇管理制度,在建筑工程各环节集中体现相关建筑绿色发展要求;推进绿色农宅等建设,引导建设农村宜居住房,并提出可以享受政策支持的鼓励措施;实行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申请绿色建筑标识;推进建筑绿色化拆除,落实建筑垃圾处置责任。
条例提出支持建筑绿色发展的相关措施。包括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评审中,优先考虑主动提升绿色建筑等级标准、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或者提高装配式建筑等级、主动实施超低能耗建筑的项目;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可以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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