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快讯网 > 山东

山东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

2021-08-03 15:25 来源:网络投稿 作者:北门可 阅读量:16643 会员投稿

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山东省提出,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了山东省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

通知提出,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数为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7379元;不再发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下线。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意见。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规定,坚持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优化内部分配,积极推动共同富裕。国有企业按照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结合工资指导线,编制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备案或核准。非国有企业结合工资指导线,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王彬)

本文地址:http://www.chinaxhk.net/shandong/8420.html -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上述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故本网对其真实性不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热门推荐
返回顶部